转眼就到了12月,辛苦工作一年的职场人此时最关心什么?当然是年终奖金。不管是兢兢业业了一年,还是庸庸碌碌了一年的上班族,都渴望能拿到一笔合理的甚至是令人惊喜的年终奖。事实上,如今年终奖所产生的影响,不论是对个人还是对企业来说,都已不再是对一年工作的简单奖励或总结,更多的人把它当作判断企业发展兴衰、自身工作能力、人才留走与否的风向标。
面对年终奖,每个老板都有自己的选择,每个员工也有自己的抱怨,就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这个让企业和员工同样爱恨交加的话题吧。
员工对年终奖的N种期待
免费旅游奖很新颖
谢梅清,女,28岁
谢梅清在开发区一家合资企业公司工作了4年,每年岁末,公司都要给大家加发一定数额的奖金和一些实物。今年,公司还根据员工表现,增加了优秀员工免费旅游奖,全公司共有10多人获得价值不等的国内外旅游奖励。谢梅清认为,这样新颖的年终奖励办法与纯现金奖励相比,这种奖励方式更能让人难忘。
还是奖励现金最实在
雷鹏,男,24岁
雷鹏从事IT行业,"年终奖当然是现金比较实在。"雷鹏表示,他们公司的大部分人都有这种想法,有了现金,物品可以自己买,旅游也可以自己选择路线。
因为工作不到一年,雷鹏并没真正拿过年终奖,但他表示,辛苦一年,现金是最好的奖励形式。
有纪念意义的实物未尝不可
何国梁,男,43岁
何国梁认为,如果年终奖是一笔现金那是最好的事,如果没有现金,能领到一些具有纪念意义的实物也未尝不可。
工作的压力将同事、朋友间的距离拉远,特别是一些同事由于存在竞争等原因,彼此缺少和谐、融洽的关系。如果年终奖能发给一些真正实用或有纪念意义的实物,若干年后,不论大家是否还在共事,至少在看到这些东西时,多少都会想起当初的点点滴滴,从而珍惜共事的缘分和不易,在往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也更懂得如何处理好与周围人的关系。
破译年终奖的N个悬念
构成:发多VS发少
唐先生在一家国有单位工作,去年拿了一笔数目可观的年终奖。他告诉记者,该单位计算年终奖的方法就是把全年的工作量按照系数折合成现金。"去年我拿了两万多,相当于我平时五六个月的工资。今年我完成的工作量更多,估计可拿到3万元"。
年终奖就像是一个悬念,有无、多少的尺度似乎都掌握在老板手里,徐小姐就为了年终奖的事情已经郁闷了整整一年。"我前两年刚到公司只做了三个多月,年底还发了1000多元年终奖,本以为去年会拿得更多,谁知一查账户发现只发了600多元。问了一下同事,大家也差不多,领导对此也没有任何解释。让人感到郁闷极了。"
业内人士点评:中心人才市场培训中心主管张先生表示,最常见的年终奖发放方式有两种:一是企业发双薪、三薪或四薪,即一年多发一个月、两个月或四个月的工资等;另外就是把年终奖与企业的经营业绩、部门及个人工作业绩捆绑在一起,"不过也有发多少只由老板个人说了算"。
形式:公开VS保密
不少企业如今都讲究薪酬保密制度,年终奖就更是密中之密,不过每个人仍然对别人的红包充满了好奇,总希望通过各式各样的试探知晓一二。
钟小姐原来在一家小公司做策划文员,在与同事闲聊中,钟小姐透露了自己的年终奖,但当她问别人拿多少时,对方只是敷衍回答说"差不多"。后来钟小姐辞职离开了这家公司,今年在一次聚会中遇到以前的同事,聊起年终奖的老话题时,才知道同部门的同事当年的年终奖比她多了一倍。钟小姐表示,现在她也学乖了,再有同事来向她套近乎问工资多少、奖金多少,也一律避重就轻。
业内人士点评:永益食品人事行政经理朱先生认为,年终奖究竟是公开还是保密一直是让企业觉得很头疼的问题,现在多数采取保密制度主要是为了防止员工互相攀比,也是出于保护个人隐私的需要。他认为这一形式可以视乎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是完全公开还是不宜公开。
时间:年前VS年后
开春2月通常都是职场人士跳槽的"多发期",年终考核、按照业绩兑现、然后是跳槽,这似乎成为一些员工的职场"三部曲"。张先生在一家公司担任设计工作,因为今年公司经营不景气,他有了跳槽的打算。可是临近年终他又有些犹豫,因为如果现在跳槽,年终奖金很可能会"泡汤",于是他打算拿到了年终奖,等到明年开春一上班就辞职走人。
或许没有一个时期能让公司老板如此轻松,因为他们不必担心这个时候员工会辞职跳槽,有的企业也打起了年终奖的主意,比如将年终奖拖到年后的三四月再发。
丁先生是一家陶瓷厂的区域销售经理,据他介绍,该公司主要根据个人业绩考核发放年终奖,公司分配给他每年的销售任务就有几千万,按此他每年年终奖的数目可达数万甚至十余万元。不过他无法在年前一次性拿到这笔钱,大部分年终奖要等到年后分几个月逐次发放。
业内人士点评:天朗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文先生认为,企业靠拖延年终奖并不能真正留住员工,优秀人才考虑跳槽会从职业发展空间等多方面考量,年终奖只是一个短期的利益,企业要留住人才最终要依靠的仍然是
企业文化及其核心竞争力。
关于年终奖的N个疑问
年终奖发多少、怎么发?辞职员工是否同样可以拿到年终奖?《劳动法》当中有没有相关的明确规定?事实上,很多职场中人对这些问题并不十分清楚,记者就此采访了旗峰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四清,请他为大家一一释疑。
年终双薪是工资部分并非福利
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组成。其中,奖金一项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而对于生产奖的范围,主要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年终奖具体指的是什么?年终奖其实是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但劳动法并没有就年终奖该如何发放、发放的条件等做明确说明。
工作满一年后离职也要足额发放
如果劳动者与其所服务企业事前就有约定,签订的合同里明确规定年终奖的发放情况,那企业就一定得履行
合同里的约定,但如果没有事先约定,我认为企业还是得给员工发放年终奖。因为年终奖是与劳动成果直接挂钩的,是劳动者辛苦工作一年的合法所得,任何借故、变相不给劳动者发放年终奖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一些工厂把年终奖的发放情况纳入厂规,其实用这种形式规定年终奖的发放也是可以的,但要求厂规的制定必须合法,内容也要公告员工。年终奖发放的次数法律虽没有明确规定,但企业如有员工中途离职(指工作已满一年但年终奖还未发的),只要年终奖的数额确定,就要按员工的劳动成果发放足额的年终奖,无故拖欠、不发放这些行为都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