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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买股不明智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3

  最近关于中石油A股上市的相关报道不少,其中,有许多股民看好这只股票不惜血本,甚至有人到保险公司退保以获得退保金来购买此股。暂且不论结果最终是赚是赔,保户选择退保来购买股票实非明智之举。

  保险和股票本身都是金融产品,但是存在本质上的区别。保险是一种针对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或人身伤亡等风险的损失补偿机制,其本质在于损失补偿,使人们在面对未来的风险时能够相对从容地应对,因此购买保险是为了得到保障,获得安全的心态。而股票是一种纯粹的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使资金尽可能取得最大限度的升值,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购买股票是为了获得收益,但收益与风险并存,其结果是可能获利也可能亏损,这些都由自己来承担。

  而所谓退保,是指在保险合同没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合同的有关约定退还退保金。保险作为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产品作为一种商品,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产品后,若对保险服务或保险产品感到不满意,认为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当然可以选择退保。保户选择退保的原因有很多,当中就有一部分保户就是为了追求更高收益,退保得到退保金后再将资金投入股票市场。

  保险不同于一般的商品,退保对保户来说就意味着要承担一定的损失。

  第一,保障功能的失去。保险产品的本质功能是提供保障,在出险且属于保险责任时会得到保险公司的一笔资金给付,使损失至少在资金上得到补偿。保户退保后与保险公司解除了保险合同,也就意味着保户以前获得的保障功能失去了。原来由于购买了保险产品后消除的心理忧虑也许会再次出现。

  第二,资金上的巨大损失。保户获得的退保金要么是退回的保险费,要么是退回的保单现金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后两年内退保的扣除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后退还保险费;两年后退保的,保险公司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退还的保险费或保单现金价值和保户先前所缴的保险费不是等同的,往往差距不小,而且投保时间越短,差距越大。购买保险前两年,保险公司承保、制单、结算代理人手续费用、员工工资等各项费用开支较大,扣除这些费用后退还的保险费将所剩无几。而保单的现金价值一般也比所缴保费少。与人的生命有关的保险产品其费率的制定考虑的最大因素是年龄,年龄越大死亡率也较大,要是按照自然保费费率,保户会在年轻时候缴较少的保费,而到了年老需要更多保障的时候却要缴更多保费,这种情况显然是很不合理的。所以寿险公司一般采用均衡保费的形式,每期缴的保费是一样的,于是在整个保险期间的一段时期内保户所缴的保费多于自然保费。这些保费在扣除自然保费和各项费用后就在保单中累积下来,形成了保单现金现值。从保单现金价值的形成过程中也可以明显看出和所缴保费相比,保单的现金价值还是少了一些的。所以,对保户而言,退保就存在资金的损失。

  第三,退保后以后再购买保险产品,保费因为年龄的增大也会有所增加。退保后再投保,年龄较之前有所增加,风险也增大,保险公司会随之增收保费,甚至可能会因为某些条件而限制投保。

  总的来说,保户退保购买股票本身退保损失较大、成本较高,而股票的收益并没有保证,所以这种行为不可取。所以客户在对保险股票进行权衡比较时,不能仅仅从投资收益上考虑,还要考虑安全保障因素,并在充分估量安全保障和收益的前提下作出理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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