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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我国非公路用轮胎课征最高逾210%关税
作者: 文章来源:新快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1

  据外电报道,美国商务部周二决定向数以百万计的非公路用轮胎课征最高逾210%的最终关税,称这些轮胎在美国市场的销售价格过低。

  “经过全面的调查,商务部认为中国非公路轮胎出口商获得了政府补贴,在美国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

  “商务部助理部长DavidSpooner 在声明中称。

  主要生产农用、建筑以及工业车辆轮胎的美国厂商Ti-tan Tire在去年联合工会工人,提出两项申诉,要求对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全球最大的轮胎及橡胶厂商普利斯通(Bridgestone)(5108.T:行情)对此表示支持。美国2006年进口的非公路轮胎从2005年的1240万条大增至将近1500万条。商务部于2007年8月决定征收初步反倾销税,使得去年进口量降至1370万条。

  有数量不明的几家中国轮胎供应商将面临210.48%的反倾销税,以及另外5.62%的反补贴税。

  徐州徐工轮胎有限公司承担的税率变化最大,从初步税率51.81%降至零。

  超过40%的中国轮胎生产和出口商的最终反倾销税率为9.48%,低于24.75%的初步税率。

  美国商务部还向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征收最终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共计33.15%,向天津国际联合轮胎橡胶有限公司征收两项税率合计1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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