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税网 >> 财税资讯 >> 中央税讯 >> 新闻正文

专家表示:明年商业地产可能首先开征物业税
作者:丁蕊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4 11:29:42
!--enpcontent-->

  “财政部门本来要在今年正式试点开征物业税的,但由于种种原因未启动。”在昨日举行的“改变城市的力量”中国地产峰会上,北京大学不动产研究中心主任冯长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作为物业税政策研究制定工作的参与者,他告诉记者,物业税可能明年试点,而且最先从商业地产开始征收。

  冯长春解释说,由于商业地产、写字楼等牵涉面积比较少,所以物业税最先从商业地产开征。继而将征税对象扩展到拥有多套住宅的业主,逐步实现只要拥有房产都应该纳税。目前,财政部门已经在对如何评估不动产、物业税税基和税率等问题进行研究。

  在房地产领域,物业税有增加房产保有环节成本、抑制投资和投机性需求的作用。目前,全国已有十省市开始物业税“空转”运行,引起了业内关于物业税明年将进行“实转”的预测。

    
新闻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 上一条新闻:

  • 下一条新闻:
  • 【字体: 】 【新闻投稿】【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会计网校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