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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上市税责模糊警惕税收风险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3 9:36:07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称

  本报讯(记者陈光)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及企业咨询部合伙人陈明宇,在昨日的媒体见面会上向记者表示,国家外汇管理局的75号文件打开了国内企业去海外上市的通路,但是企业应当重视其带来的相应的税收风险。


  陈明宇表示,很多海外上市企业在过去的经营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存在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加之目前税务部门对于海外上市企业的税务问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75号文件仅仅规范了外汇登记流程,而与之相关的税款征缴问题,目前仍然比较模糊,对于企业在海外的股权转让、收购、上市等行为产生的税务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为未来的经营埋伏下了大量的税务风险。

  陈明宇表示,75号文的实施,为今后可能发生的税收征管进行了铺垫,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可能正在酝酿相关税收法规的出台,并对有关问题加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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