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税网 >> 财税资讯 >> 中央税讯 >> 新闻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电子信息采集系统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软件评审公告
作者:2003-01-…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28 0:34:40
    为了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优化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实行电子信息采集,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实现企业采集方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电子信息采集系统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软件,由具有软件开发和维护能力的软件开发企业进行开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统一业务需求和技术规范,统一组织测试评审,测试评审合格的企业及软件产品,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向社会公布,由用户选择使用。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评审组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二、 评审组织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三、 申请评审单位应将评审申请文件于2003年2月15日前递交到国家税务总局软件测试工作办公室。
    四、 公布评审结果方式: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 //www.chinatax.gov.cn)、《中国税务报》上发布公告。
    五、 联系电话:  010-63417793   63417701
    六、 联系人:龚军   刘锋
    七、 邮编:100038

 

新闻录入: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 上一条新闻:

  • 下一条新闻:
  • 【字体: 】 【新闻投稿】【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会计网校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