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深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明电[2004]37号文件精神,严厉打击以注册商贸企业作掩护、骗购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后迅速走逃等手段骗取国家税款的不法行为,门头沟国税局针对本局工作实际,对所辖四千余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施逐户排查,以进一步打击违法活动,整顿税收秩序。为此,该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成立专门工作组。该局成立了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王炯东局长亲自挂帅指挥,王建国副局长任副组长,征管科、流转税科、稽查局、征收厅、管理所等业务科所全面负责相关问题的协调处理,并抽调20名业务骨干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实施排查,以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二是确定重点排查范围。目前,该局共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4204户,此次排查的重点将是其中的3200多户商贸企业。该局将首先通过CTAIS系统筛选出以“四小票”为主要抵扣凭证、变更企业法人和经营地址以及低税负的企业,作为排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查深查透,并以此为突破口,对所有一般纳税人企业全面排查。三是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对变更法定代表人及经营地址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进行实地核查,同时对其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限量供应;对变更后申报异常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每月申报期结束后,对未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包括防伪税控IC卡抄报税)或虽已申报但未经税务机关批准而欠缴增值税税款的商贸企业提交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实地核查;对发现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严重后果等行为的,要立即移交稽查部门查处,发现企业走逃后应立即报案;稽查部门对长期零税负、低税负的企业进行彻底清理、对以“四小票”为主要抵扣凭证的一般纳税人进行重点稽查,形成全局性的严管态势,使违法分子无缝可钻,无处可逃。四是强化一般纳税人管理。在开展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一般纳税人的管理,对在此次排查中发现企业存在会计人员配备、会计账簿设置和会计核算方法中有不符合要求的,以及无固定经营场所等问题的,要坚决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净化一般纳税人队伍,保障守法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五是加大外部宣传、强化内部管理。在实施排查工作的同时,采取印制发放宣传材料、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税收法规,促进守法经营、诚信纳税。对参与排查工作的人员加强培训学习,加强廉政教育,实行"按户分配、责任到人"的工作制度,确保排查工作权责明晰、取得实效。
稿件来源:北京国税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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