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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初步形成特殊教育体系
作者: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4
  记者从中国残联了解到,近年来,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国残疾人教育地位不断提高,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法律法规体系框架基本建立,目前已初步形成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到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

  据中国残联有关负责人介绍,残疾人教育已经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保障残疾人教育权,在该法之下,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等都对残疾人接受教育有法律条款规定。1994年,国务院颁布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另据介绍,从1989年起,我国设立中央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费,用于支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发展。截至2006年,累计投入近 5.5亿元人民币。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设立了特教补助费。

  此外,近年来,中国残联会同教育部相继开展“中西部盲童入学项目”、“扶残助学项目”等,累计投入近1.5亿元,资助贫困残疾学生近9万人次,为18个新建扩建高中阶段特教学校(班)和 1所新建高等特教学院提供了设备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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