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值税]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工业盐和食用盐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101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07年9月1日起,盐适用增值税税率由17%统一调整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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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中国税网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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