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企业所得税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其最大的“亮点”是实现了“四个统一”,即内资企业、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统一了税前扣除标准、统一了税收优惠政策。本文结合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就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广告费的所得税会计处理,做以简要分析。
一、政策分析
(一)从税务的角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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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中国税网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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