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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三项费用企业所得税处理浅析(上)
作者:于蕾 文章来源: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4 2:40:38

  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其行业、商品等的特殊性,在经营过程中会发生大量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从目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房地产开发业务的规定上看,对于这三项费用的税前扣除与其他企业相比有其特殊要求。

  一、三项费用税前扣除适用政策

  目前房地产企业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主要由以下四个文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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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单位:中国税网涉税风险研究室    

    
新闻录入: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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