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与国际会计制度接轨,历时三年的新会计准则终于破茧而出。新准则于2007年1月1日首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全面实施,随后会逐步推广到所有公司。这是我国在新形势下经济发展、企业国际化战略上作出的决策,标志着我国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全面建立。 为确保新准则的贯彻和实施,业界和有关方面也给予了广泛关注。仅2007年上半年,财政部、证监会、保监会、国资委对此采取措施了以下重要措施。
财政部
2月,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组织了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专家工作组,针对企业在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过程中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形成了第一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对以下十个问题做出了解答:①如何认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②企业持有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首次执行日及执行新会计准则后,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及投资准则(以下简称"原制度")核算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如何处理;③首次执行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如何确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税率变动时如何处理;④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计提的安全费在首次执行日以及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如何处理;⑤上市公司在清欠过程中,控股股东通过放弃持有的对上市公司的股权抵偿其对上市公司的债务,上市公司作为减资的,会计上应当如何处理;⑥首次执行日,企业原确认的股权分置流通权余额如何处理;⑦保险公司分红保险和万能寿险账户中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如何处理;⑧企业自其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处购买股权应如何进行处理;⑨企业将消耗性生物资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转换为公益性生物资产,应如何进行结转;⑩原同时按照国内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财务报告的B股、H股等上市公司,首次执行日如何衔接。
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07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各地方切实做好纳入企业财务快报编报范围的企业户数清理和核对工作,并认真做好2007年企业财务快报"上年同期数"与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企业财务快报"本年累计数"的核对工作,以确保2007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数据真实准确、口径衔接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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