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税网 >> 财税资讯 >> 国外税闻 >> 正文

日本公布对日风险投资法人税免税规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 10:59:00

  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 为促进海外风险基金对日投资,日本金融厅6月27日正式公布了对于外来风险投资所产生的效益免征法人税的规定,其中包括了4个必不可少的条件。这项规定的大前提是,海外风险投资者必须通过日本的投资公司或投资者来运用风投资金。这是判断是否能够免税的关键所在。

  4项条件的具体内容是:必须由日本国内的投资业者主要决定投资用途,而不能由海外投资家直接决定投资行动;在被委托的日国内投资运营业者董事会中,海外风投公司出身的董事比例不能达到50%;日国内投资运营业者须与海外投资者签定成功报酬契约;日国内投资运营业者不依附特定的海外投资家,可以进行多方面经营。

新闻录入:chinesetax    责任编辑:chinesetax   
  • 上一条新闻:

  • 下一条新闻:
  • 【字体: 】 【新闻投稿】【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会计网校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