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圭《观察家》报2006年7月19日消息报导,拉美学院和拉美经济委员会于近日共同发表的“财政政策和社会保障”文章披露,乌拉圭是拉美国家中税赋最重的国家之一,税收额占GDP的25%,高于该地区24%的平均数,其中所得税占GDP的15%,低于阿根廷和巴西的21%和20%.
文章指出,乌拉圭的非直接税占GDP值的11.7%, 直接税占6.1%.
乌拉圭税收额占GDP的25%,巴西占35%.相反,委内瑞拉、巴拉圭和危地马拉仅占10%左右。1990-2004年间,拉美国家税收平均增加了3%,其中尼加拉瓜增加9%以上,委内瑞拉、多米尼加共和国、玻利维亚和哥伦比亚增加了5%-6%.
增值税是拉美国家最大税种,占税收的1/3,占GDP的5.2%.乌拉圭、阿根廷、智利、秘鲁和巴西的增值税率都在20%以上(乌拉圭为23%)。玻利维亚、厄瓜多尔、危地马拉、巴拉圭和其他一些国家都将增值税率降到了13%-14.6%.增值税对拉美GDP的贡献力为39.7%, 乌拉圭为40%多一点。
文章最后预测说,随着经济的发展,拉美国家的税率将进一步提高,从而将导致税收体制朝着“经济增长-公共支出-税收水平-税收增加的良性循环”方向发展。
乌拉圭《观察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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