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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再发新规:严控新股首日涨幅过高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3 13:15:38

  新华网深圳8月9日电 深圳证券交易所9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首日交易监控和风险控制的通知》,以更加有效地遏制新股上市首日过度炒作、涨幅过高的现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深交所同时宣布废止去年9月14日发布的同类通知。据介绍,与原通知相比,深交所颁布的新规增加了临时停牌次数,延长了停牌时间。除原有的盘中波幅达到±50%和±90%各停牌15分钟外,还新规定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150%和±200%时,将分别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


  深交所新规强化了交易监控的手段。深交所市场监察部门将密切监控上市首日的委托和交易,凡通过大笔集中申报、连续申报、高价申报等方式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账户,都将受到限制交易处理,并上报证监会查处;深交所还对盘中限制交易措施规定了特殊的实施程序。

  深交所新规强化了券商在新股上市首日合规交易和风险控制中的责任与义务,要求券商应切实加强对投资者风险教育和交易行为的规范与指导,并积极配合交易所的自律监管工作;不尽责配合的券商,将受到深交所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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