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指导企业做好调账工作。经过约谈举证,凡纳税人已按期进行约谈说明,且对税务机关提出的疑点问题已说明清楚,并同意自查补税的,督促被纳税评估的企业及时做好账务处理,在账务上正确反映出评估补税的内容并与申报相符,开展纳税评估、补税企业的调账面达100%。
二是实行回访制度。对评估纳税人进行税收政策宣传和业务辅导,提高纳税意识,促使企业如实申报,对评估补税企业,明确专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监控。三是适时组织开展评估工作经验交流会、典型案例分析会。完成纳税评估后,纳税评估领导小组人员对评估方法、约谈技巧、报表分析方法等进行总结交流,提高纳税评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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