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稽查局为了增强税收专项检查效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坚持税收专项检查与税法宣传相结合。将税收检查与税法宣传有机结合起来,边检查边宣传,现身说法,以案施教。二是坚持税收专项检查与帮助企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相结合,促进企业财务核算水平提高。三是坚持税收专项检查与促进征收管理相结合,及时向征管部门提出稽查合理化建议。四是坚持税收专项检查与提高业务技能相结合。
开封日报·李青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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