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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失业地区公益性就业组织专项补贴提高13%
作者:张淼淼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8

  北京高失业率地区门头沟、房山、石景山、密云、丰台5区县的公益性就业组织,其专项补贴平均提高13%。

  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16日晚些时候共同发布了《关于调整促进高失业率地区失业人员就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调整促进高失业率地区失业人员就业的有关政策,缓解地区就业压力,实现区域就业工作均衡发展。

  据介绍,《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将职业培训补贴由区县负担10%,失业保险基金负担90%,调整为全部由失业保险基金负担;二是将公益性就业组织的专项补贴比例,由区县负担三分之一,失业保险基金负担三分之二,调整为区县负担20%,失业保险基金负担80%;三是对安置高失业率地区就业困难人员的其他区县的公益性就业组织,将专项补贴比例由安置区县负担三分之一,失业保险基金负担三分之二,调整为安置区县负担20%,失业保险基金负担80%。

  经测算,《通知》发布后,北京高失业率地区公益性就业组织专项补贴平均提高了13%。

  劳动部门提醒,公益性就业组织专项补贴标准的制定,由北京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指数等因素,在北京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50%到70%范围内制定。

  据了解,按照建设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的要求,北京市经济结构调整力度逐渐加大,地区之间就业工作发展不平衡,门头沟、房山、石景山、密云、丰台5个区县的失业率高出全市平均水平较多,地区就业压力较大。

  为保持就业局势稳定,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从2006年起,北京市开展失业调控工作,对失业问题突出的高失业率地区,比照国家对困难地区的做法,制定并实施了区域倾斜的政策措施,帮助高失业率地区失业人员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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