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在全国率先将企业责任纳入名牌评价体系。新修订的2008年山东名牌产品评价体系,在以往效益、质量、发展、市场等“四大评价指标”的基础上,新增了企业社会责任评价。
山东省质监局负责人介绍说,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突出企业人均工资水平、企业慈善公益支出占销售额的比重这两个可以量化的指标,注重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引导企业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在评价权重上,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实行“四增一减”,即增加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节能减排、社会评价和企业社会责任权重,并适当减少销售额的权重,更加突出了科学发展指标的评价。
山东省企业信用协会会长、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王天仁说,把企业社会责任纳入名牌评价体系将引导和规范企业行为,推动我国企业树立以人为本、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经营理念。把追求经济效益与履行社会责任有机统一起来对于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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