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某外资企业员工吴先生收到厦门地税外税分局退回的个人所得税款511026.8元。据介绍,这是地税外税分局首次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高级专家办理政策减免退税。
吴先生是一名教授级的高级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他于2005年9月达到退休年龄,因工作需要,继续留在公司工作,2005年10月至2008年2月,公司为吴先生代扣代缴了工薪所得的个人所得税65.2万元。根据相关规定,吴先生从2005年10月起可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相关优惠政策。外税分局经过审核,及时将51.1万元的税款退到了吴先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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