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陕西省太原市地税局通报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太原市党员个人交纳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也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党员个人通过党组织交纳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同样属于对公益、救济事业捐赠。因此,党员个人的该项捐赠额,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太原市地税局税政二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将依据各单位党组织提供的相关凭据及个人交纳情况花名表,在计算个人应缴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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