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下午,天桥区召开重点工程(项目)税收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到会的20个重点工程指挥部依法向建筑施工队伍代扣代缴税收。
天桥地税局统计,天桥区目前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大项目有北园高架路、小清河综合治理工程、黄河建邦大桥等45个,这些投资和建设项目每一个环节都产生地方税收。但由于建设项目工程周期长、投资金额大、施工队伍多、涉及税种多、纳税环节复杂并且管理时效性强,税收易漏难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工程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或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可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天桥地税局要求重点工程指挥部每次拨付工程款时必须代扣代缴施工方应纳税款,在完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必须凭地税部门已结清税款的完税证明来办理工程整体验收手续。对受托代征的税款要及时入库,不能延压,否则,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对受托代征的税款一律不准挪用。
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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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录入:王娟 责任编辑:王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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