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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全面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1 18:11:39

  7月初,我市已完成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私营企业、责任有限公司《会计法》执行情况自查,收回自查表584份,行政、事业单位自查表的回收率达到90%。本次检查由市财政组织牵头,委托乌鲁木齐市驰远天合有限会计事务所及国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完成自查工作的全市106家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将于9月31日前完成重点检查。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对《会计法》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指导,把强化监督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督促各单位认真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促进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和依法做好会计工作,推动我市会计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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