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水稻良种推广补贴的政策驱动效应,促进优质水稻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推广普及,提高我市水稻综合生产能力,2008年财政部门筹资4151.1万元,提高了水稻良种补贴范围和标准,原享受每亩8元财政补贴的86万亩提高到每亩享受15元的276.74万亩。
各地将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种植水稻的农户、核定的补贴面积、品种、金额等据实登记造册。对已享受通过省级招标,按照每亩8元标准补贴良种到户的农户,在申报此次补贴资金时,按照每亩补贴7元现金的标准如实登记。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补贴结果公示不少于5天。
|
|
| 新闻录入:chinesetax 责任编辑:chinesetax |
|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
|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