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星岛日报》报道,英国2008年3月份财政预算案公布,由本财政年度起,非英国永久居民的海外收入,包括租金、投资收益等,如果全年超过2000英镑便须缴税,若在过去10年内其中有7年以上是英国税务居民,更须支付每年固定税款3万英镑;若纳税人不愿意就该笔收入纳税的话,便须选择放弃在英国的个人免税额。对此,英国商业协会及毕马威会计师行进行了一项伦敦商业调查,调查访问伦敦的商界领袖。最新的报告显示,认为伦敦的竞争力受威胁的被访者数目较2007年倍增。有六成被访者均异口同声表示,技术劳工短缺、交通基建不完善及外劳税制转变,令伦敦作为一个国际商业中心的吸引力大减;七成被访者认为,新增向非英国永久居民征收海外收入税最令伦敦的吸引力受损;在被访的商界领袖中,多达八成表示以上的税制改变及新增的3万英镑固定税款,严重影响英国一直以来具有稳定税制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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