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家公司修改股改对价方案
作者:余珂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12
今日晚间,共有14家上市公司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这14家公司分别是:海南海药、索芙特、华西村、新大陆、东信和平、大杨创世、华泰股份、都市股份、太工天成、康缘药业、浙江阳光、瑞贝卡、东华实业、北方国际。
海南海药第一大股东承诺在锁定期满后,只有价格高于10.0元/股时才能挂牌出售所持股份。两家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增加持有时间。
索芙特将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修改为:从2005年起的三个会计年度每年的净利润环比增长率低于20%,或2007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与2004会计年度的净利润相比较的增长率低于80%,或公司2005~2007会计年度中任一年度报表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另外,增加了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延长锁定期限的特别承诺。
华西村调整对价为10送4.7,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的期满后,一年内挂牌出售股份数量占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价格不低于6.50元/股。
新大陆对价调整为10送3.7,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减少了禁售期满后,允许出售股票的比例,并减少了管理层在2006年至2008年可行使的期权。
华泰股份调整追加对价安排及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都市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农工商集团增加“延长禁售期”及设置减持门槛的承诺,还承诺将提议公司2005年至2007年连续三年的利润分配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
太工天成对价调整为10送3.5股,控股股东太原理工大学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被提高挂牌出售的门槛。
浙江阳光对价修改为10送3股,并获送现金1.88元。对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几家股东及关联股东共同承诺,在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公司以现金方式或送股方式或现金加送股结合方式进行分配,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等。
东华实业控股股东补充承诺对原非流通股限售期限和限售条件做出了更改,并将从原非流通股中划出1000万股用于公司管理层的长期激励计划。
北方国际的对价从10送2.7股增加到10送3.6股,并承诺股改后复牌两个月内,北方国际的市价一旦低于4.25元/股,控股股东将投入5300万元人民币用于增持,所增股票6个月内不出售。
东信和平、大杨创世、康缘药业、瑞贝卡的对价分别修改为10送3.5、10送3.2、10送2.6及10送3.5股。
|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余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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