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税网 >> 税务频道 >> 税务闲谈 >> 税收常识 >> 正文

深圳个人购买商铺闲置期间不需缴纳房产税
作者:深圳特区…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4 19:10:00

  问:我在宝安购买了间商铺,目前暂未出租出去,请问需要缴纳房产税吗?房产税是怎么征收的?

  答: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征收方式分为从值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从值计征适合企业,个人商铺一般采取的是从租计征,在闲置期间,个人是不需要缴纳房产税的。因此,王先生的商铺目前是暂不需要缴纳房产税的。

  如果商铺出租后,则应按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目前,从租计征的收税标准为:月租金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税率为4.1%,5000元人民币以上,税率为6%.

深圳特区报

文章录入:王娟    责任编辑:王娟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 【我要投稿】【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会计网校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