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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5 13:59:09
《
企业所得税
预缴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季度(月)预缴
企业所得税
时使用。
二、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至11行;实行按上年实际数分期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2至14行。
三、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1、 第1行“利润总额”:填报按
财务会计
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
2、第2、3行: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应做纳税调整的项目。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纳税人的“利润总额”应包括本期取得的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在将预售收入结转为销售收入的当期,减去已计算缴纳
企业所得税
的原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
3、第4行“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税收规定本期可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用正数表示,不得大于第1+2-3行后的金额)。
4、第5行 “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第1+2-3-4行后的余额,第5行不得为负数,若第1+2-3-4行为负数,则第5行应填零。
5、第6行 “适用税率”:填报纳税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适用的
企业所得税
法定税率,即只能是33%、27%、18%,不得填15%、10%等优惠税率。
6、第7行 “应纳所得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第7行大于等于零。
7、第8行 “减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经批准或备案减、免、抵的
企业所得税
额,当第5行为零时,填写零;第8行小于等于第7行。
8、第9行“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比例”:填报根据有
关税
收规定确定的汇总纳税成员
企业所得税
就地预缴比例。不实行就地预缴的纳税人填写O.
9、第10行 “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申报所属期前累计已预缴的
企业所得税
税额。
10、第11行 “应补(退)所得税额”:
(1)就地纳税企业“应补(退)所得税额” =第7-8-10行。
(2)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应补(退)所得税额” =(第7-8行)×9行-10行。
文章录入:chinesetax 责任编辑:chinese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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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核定征收)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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