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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生产《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中产品的企业的税收优惠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30 8:53:47
专门生产《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中产品的企业的
税收优惠
对专门生产目录内设备(产品)的企业(分厂、车间),在符合独立核算、能独立计算盈亏的条件下,其年度净收入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
企业所得税
。
摘自2002年2月23日国家
经济贸易
委员会国家
税务
总局《关于公布<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59号)
文章录入:chinesetax 责任编辑:chinese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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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对专门生产《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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