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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从其他企业分回的已缴纳所得税的利润的税务处理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6 9:07:57
纳税人从其他企业分回的已缴纳所得税的利润的
税务
处理
纳税人从其他企业分回的已经缴纳所得税的利润,其已缴纳的税额可以在计算本
企业所得税
时予以调整。
摘自1994年2月4日
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财法字[1994]第3号)
文章录入:chinesetax 责任编辑:chinese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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