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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向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捐赠的扣除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3 8:57:15
纳税人向
民政
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捐赠的扣除
纳税人向
民政
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捐赠,捐赠额在
企业所得税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摘自2005年10月13日国家
税务
总局《关于纳税人向
民政
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的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953号)
文章录入:chinesetax 责任编辑:chinese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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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住房周转金制度后,未出售或出租住房的折旧费和维修费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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