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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效挂钩企业提取的超过实际发放的工资不能在税前扣除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24 9:14:01
工效挂钩企业提取的超过实际发放的工资不能在税前扣除
从1998年起,企业按批准的工效挂钩办法提取的工资额超过实际发放的工资额部分,不得在
企业所得税
前扣除;超过部分用于建立工资储备
基金
,在以后年度实际发放时,经主管
税务
机关审核,在实际发放年度
企业所得税
前扣除。
摘自1998年6月1日国家
税务
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1998]86号)
文章录入:chinesetax 责任编辑:chinese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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