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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法合并前后主要修改内容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19 16:36:16
两法合并前后主要修改内容 原则

具体项目

两法合并(草案)

现行税法规定

统一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法。

名称

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

税率

25

内资企业一般为33%。

外资生产企业一般为24%或15%;外资非生产企业一般为33%。

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

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

工资:按企业和单位实际发放的工资予以据实扣除

对企业和单位实行计税工资制度,即每月每人工资税前扣除限额最高为1600元,超过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

按企业和单位实际发放的工资予以据实扣。

捐赠。对企业的公益性捐赠,即企业向民政、教科文卫、环保、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等的捐赠,在其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现行税法对内资企业:对企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即企业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等地区的捐赠,在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现行税法对外资企业:对企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即企业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等地区的捐赠,可据实扣除。

研发费用。企业研发费用可按其实际发生额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现行税法对内资企业:企业研发费用可据实扣除,同时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现行税法对外资企业:研发费用可据实扣除,同时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广告费。企业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比例部分可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

现行税法对内资企业:企业广告费的扣除实行分类扣除政策,一是高新技术企业等可据实扣除;二是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三是其他企业的广告费支出按当年销售收入一定比例(包括2%、8%、25)扣除,超过比例部分可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

现行税法对外资企业:企业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予以据实扣除。

统一税收优惠政策,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

优惠政策

按“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要求,实行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税收优惠格局。

现行企业所得税以区域优惠为主。

文章录入:chinesetax    责任编辑:chinese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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