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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二手房如何缴税?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2-18 16:36:16
转让二手房如何缴税?
中国
税务
报:
我公司为一房地产开发公司,2000年
河南省
郑州市
中国
银行
委托我公司开发房屋101套,2002年建成后我公司以每平方米1560元的均价购买房屋35套。2003年我公司以每平方米2600元的均价转让了所购房屋20套,2004年以2800元的均价转让所购房屋15套。请问转让所得应如何缴纳
营业税
?
振兴房地产公司 王宏
答:根据《国家
税务
总局关于
营业税
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03]16号)的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应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你公司2003年以每平方米2600元的均价转让所购房屋20套的所得和2004年以2800元的均价转让所购房屋15套的所得为转让购置不动产的全部收入,2002年以每平方米1560元的均价购买房屋35套的全部支出为不动产购置原价,这两者之间的差额为营业额,应作为缴纳
营业税
的计税依据。
来源:中国
税务
报2004.09.07赵春华
文章录入:chinesetax 责任编辑:chinese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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