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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以前经营账簿所贴印花是否还有效?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7 5:43:07

  问:企业合并,以前经营账簿所贴印花是否还有效?

  答:根据《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几个具体业务问题的通知》(京税三字[1991]459号)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关停的企业,其营业账簿在关停期间暂免贴花,在恢复生产经营时按规定计税贴花;企业合并的,经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后,对合并前已贴的印花继续有效。

文章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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