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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旅游业的营业额?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7 5:37:41

    问:怎样确定旅游业的营业额?

    答: 对旅游业征营业税是以旅游业务的营业收入额作为计税营业额。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其旅游团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为了公平税负,在营业税实施细则中又规定,对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对旅游企业在境内改团接待的业务,可比照境外规定予以扣除。旅行社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的余额为应纳营业税的营业额。但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旅游企业,本身具备了食、宿、行的设施和功能。在组织游客旅游时,不需为游客向另外的宾馆、车队支付住宿、饮食、交通费用,而只需购买燃料、烹制食品等。利用自己的交通工具、饮食服务设施,为游客提供了旅游必需的住、吃、行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在确定营业额时,是不能允许扣除的。因此,此类旅游企业的营业额,就是向旅游者收取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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