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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月份,乙方向甲方购货5000元,甲方给乙方开增值税票5000元,事后甲方因操作失误将该增值税票在IC卡内作废,但甲乙双方会计都不知且都已做帐,乙方认证通过,2月份乙方被税务稽查,结论不予抵扣且发票不退回。请问,甲方怎样开新的增值税票给乙方? 答:甲方重新开具同样销项的专用发票入帐,将发票联和抵扣联不交给乙方。但甲方应缴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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