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需要哪些证件和资料?
答:以下是苏州地区的规定给你参考;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新办企业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符合下列条件,可在办理开业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预认定手续;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应税销售收入预计在100万元(含)以上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办理一般纳税人预认定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套且需要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由主管工商机关提供复印件);2。有关
合同,章程,协议书,房屋或土地的有关证明,验资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外经委的申请的批复等企业立项时呈报的资料。3。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4。所有的
银行开户证明。5。会计身份证明,会计上岗证,办税人员资格证,书面聘用会计证明(财务人员需2名以上,如会计证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是出纳则不能担任财务负责人)6。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7。批准证书;8。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正式认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预认定满一年后,企业要到
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转正式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手续,否则将被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在两年内不得再重新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办理一般纳税人正式认定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一式三份。2。营业执照副本及原件复印件二份(由工商发证部门的认可签章)3。会计上岗证,办税人员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二份(财务人员需2名以上,如会计证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是出纳则不能担任财务负责人)4。书面聘用会计,办税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