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校是一所政府举办的重点中学,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学费等收入是免税的,多年来我们一直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也没有进行过纳税申报。请问,公办学校是否应当办理税务登记,进行纳税申报?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规定,各类学校(包括全部收入为免税收入的学校)均应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规定使用发票;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因此,当地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要求是有法律依据的,你们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并按期进行纳税申报。
作者:郑松土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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