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 税务频道 >> 税务答问 >> 税收征管 >> 文章正文

企业变更生产经营地址,如何办理税务手续?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7 5:44:20

   问:企业变更生产经营地址,如何办理税务手续? 

   答:企业生产经营地址变更,如果没有跨行政区域(跨县区),主管税务机关没有改变,就不需要新办税务登记;如果跨行政区域(跨县区),主管税务机关发生改变,就要先在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再到迁达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税务登记。比如:原来生产经营地址在甲区,现在的生产经营地址迁到了乙县,按照地税机关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主管税务机关就由甲区地税局变为乙县地税局。所以,就要先到甲区地税局办理注销,然后再到乙县地税局新办税务登记。 ( 本溪市地税局)

文章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 【我要投稿】【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会计网校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