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的宗旨就是贸易自由化,加入WTO,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将全方位接轨,各种限制逐步打破,法治更加成熟、完善,更多的外<
br>资将会涌入中国。但是,作为外商投资“指挥棒”的
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尽管在吸引外资、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可
是由于相关的优惠政策自制定以来,已经近十年未作调整,不能完全适应新的经济形势的需要。因此,在新的经济形势背景下
,重新
审视现行
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并进行相应调整,就显得特别重要了。
现行
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
1.目标不清晰,产业导向过于简单化,外资投向不尽合理。任何一项
税收优惠政策都应当目标明确,能正确引导资金流向,具体
到扶持何种产业和行业等等,使
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与执行都有依有据。在开放之初,我国
涉外税收优惠目标是吸引外资,现在
已由
吸引外资量的要求升华到合理利用外资质的要求,中心是促进我国经济的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而我国现行的
涉外税收优惠
政策,只
对农林牧等几个行业的特殊优惠进行了粗线条的规定,对
其他行业则不分产业性质实行“一刀切”的优惠政策,从而在不
同的风险与技
术投入下,不同行业承担同样税负,使产业导向模糊,未能有效地引导外资流向我国急需发展的瓶颈产业。若不适
时调整涉外税收优
惠政策的有关规定,加入WTO后,外资的进一步涌入只会加剧我国现有的经济结构不尽合理的矛盾,并产生新的
矛盾,难以实现利用加
入WTO后的大好形势加速发展经济的目标。
2.优惠手段单一,政策效果模糊,容易造成外商的
偷税逃税。我国税收收入大部分来自于流转税,而
涉外税收优惠却集中在所得
税上,直接优惠较多,间接优惠较少,着力点是减
税免税和低税率,表面上看优惠幅度很大,实质上是政策性的资源浪费,由此产生
的问题是:一是外商并不是
税收优惠的真正受
益者。西方国家大多实行税收抵免而非税收饶让,对来自这些国家投资者的减免优惠,
就转化为投资者母国税收的增加,纳税人
并未真正受益。我国反而因这些税收优惠而大大降低我国
税收优惠的效益与质量。二是减免
税优惠过多,诱使外商千方百计钻税
法漏洞,延长
税收优惠。
3.税收优惠政策上存在“税收歧视”现象,缺乏统一性。具体表现为外商享受“超国民待遇”。内
外资企业享受的
税收优惠不同,内
资企业以照顾性优惠为主,外资企业则以鼓励性优惠为主,外资企业较内资企业享有更多的税
收优惠。二者的差异矛盾主要表现在所
得税与进口
关税两方面:在所得税方面,内
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同为33%,但由于
税收优惠的不同,外资
企业所得税负担率不
足10%,而内资企业为28%;在进口关税方面,1997年10月以前,我国关税算术平均
水平为23%,而外资企业的
关税税率按其所占关
税收入占应征货
物价值比例计算不足5%。这些大大削弱了内资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长此以往必将危及民族工业的生存与发展。加入WT
O后外资将进一步涌入,客观上要求我国
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实现内外资企业与
地区之间的统一,而且WTO成员国之间的无歧视性待遇也
要求我国在对待优惠对象上实行无差别原则。
4.优惠政策弹
性较大,地域性优惠层次过多。一是我国颁布的涉及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有500多项,许多只是规定了一些规则,
没有具体的可
操作的规定,以致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解释与执行方式,存在任意处理的情况。二是地方政府为扩大本地区吸引外资规
模,无视
中央与地方职权划分,越权减免,扩大优惠,造成事实上的下级政策操作主体侵权状况。三是有些地区之间展开“
税收优惠大
战”
,将
税收优惠作为与
其他地区竞争的手段,无原则地盲目减免,严重损害国家经济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加入WTO后,对于看好中
国市场的潜在投资者而言,稳定有序的税收环境比朝令夕改的
税收优惠更具有吸引力。
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策略
1.将优惠的目标,统一到贯彻产业政策上来。根据当前形势的发展,将
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的目标转到产业导向上来,即实行
以贯
彻产业结构优化为目标的
税收优惠制度,将产业结构调整置于区域政策之前,确保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到位。在对待不同产业
的发展上
,可以实行产业不平衡增长战略,解决当前
税收政策与产业政策的矛盾。
具体做法是,按照国家产业发展
序列要求,对能源和原材料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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