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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8)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9-13 1:12:00
  十二、地方所得税税收优惠

  按照《外企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免征、
减征地方所得税。

  十三、盈亏互抵税收优惠政策

  现行《外企 所得税法》和《外企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
场所发生年 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弥补亏损期不得超过5年
。所 谓弥补亏损期是指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一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弥
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盈利还是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

  [例9]

  厦门日精电子公司 系外商投资企业,1993年发生亏损380万元,1994年盈利60万元,1995年盈利120万元,1996年盈利140万元,19
9
7年发生亏损30万元,1998年盈利50万元,1999年盈利180万元。对于企业1993年发生的亏损,应当从1994年开始进行弥补,弥补 期到1
998年止。虽然从1994年开始,逐年延续弥补,但到1998年末,仍有10万元(即380-60-120-140-50)尚未弥补,但弥 补期已满,1
999年不能再弥补1993年的亏损。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营业机构的,可以由其选 定其中的一个营业机构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各营业机构有
盈有亏的,可以用盈利抵扣亏损,盈亏相抵后仍有利润的,按有盈利 的营业机构的适用税率纳税。发生亏损的营业机构,应当以该营
业机构以后年度的盈利弥补其亏损,弥补亏损后仍有利润的,再 按该营业机构所适用税率纳税;其弥补额应当按为该亏损营业机构抵
亏的营业机构所适用的税率纳税。

  [例10]
  斯福临集团公司系美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深圳福临电气公司、赣南斯福电子公司两个分支机构。深圳福临电气公司按 规定减
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税税率仍为3%。赣南斯福电子公司税率为33%。1993年,深圳福临电气公司发 生亏损400000
元,赣南斯福电子公司盈利700000元;1994年深圳福临电气公司盈利600000元,赣南斯福电子公司盈利750000元。

  美国企业选定赣南斯福电子公司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

  按照税法规定,美国企业各分支机构有盈有亏的, 盈亏扣抵后仍有利润的,应当按有盈利的机构所适用的税率纳税。则1993年企
业应纳税额为: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700000-400000

  =300000元应纳税额=300000×33%=99000元

  按规定,发生亏损的机构应当以该机构以后 年度的盈利弥补其亏损,弥补亏损后仍有利润的,再按该机构所适用的税率纳税;弥
补亏损的部分应当按为该机构抵亏的机构的 税率纳税,则1994年应纳税额为:

  深圳福临电气公司应纳税额:

  弥补亏损部分利润应纳税额=400000×33 %=132000元

  弥补亏损后余额应纳税额=(600000-40000)×18%=36000元

  深圳福临电气公司应纳税额 =132000+36000=168000元

  赣南斯福电子公司应纳税额为:

  赣南斯福电子公司应纳税额=750000×33%= 247500元

  全公司应纳税额为:

  全公司应纳税额=甲机构应纳税额+乙机构应纳税额=168000+247500=41 5500元

  十四、税额扣除优惠政策

  按照《外企所得税法》和《外企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外商投资企 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
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 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这里所说的已在境外缴纳的
所得税税款,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就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 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不包括纳税后又得到补偿或者由他人代为承
担的税款。

  这里所说的境外所得依照规定计算的应 纳税额,是指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外所得,依照税法有关规定扣除为取得该项所得所应摊计
的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得出应纳税所 得额后计算的应纳税额。该应纳税额即为扣除限额,应当分国不分项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境外所得税税款款扣除限 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外商投资企
业就来源于境外所得在境 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低于依照规定计算出的扣除限额的,可以从应纳税额中扣除其在境外实际缴纳的
所得税税款;超过扣 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作为税额扣除,也不得列为费用支出,但可以用以后年度税额扣除不超过限额的余额
补扣,补扣期限 最长不得超过5年。

  外商投资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扣除税额时,应当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填发的同一纳税年度纳税凭证原 件,不得用复印件或者不同年
度的纳税凭证作为扣除税额的凭据。

  [例11]

  宁波通信器材开发公司系 外商投资企业,1998年全年实现利润1200万元,其中从美国取得经营利润304万元,已经在美国缴纳所得
税121.6万元;从英国取 得投资利润288万元,已经在英国缴纳所得税57.6万元。则其境外所得在汇总缴纳所得税时的扣除限额为:

  (1)美国所 得的扣除限额=1200×33%×(304÷1200)

  =100.32万元

  在美国实际缴纳的税款121.6万元,则在汇总缴纳 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1 00.32万元,其余21.28万元留等以后年度补扣。

  (2)英国所得的扣除限额=12000×33%×(288÷1200)

  = 86.4万元

  在英国实际缴纳的税款57.6万元,低于扣除限额,则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将在英国实际缴纳的税款57 .6万元全额予以扣
除。

  十五、税收饶让优惠政策

  《外企所得税法》和《外企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 ,纳税人在与中国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按照所在国税法及政府的
规定获得的所得税减免税,可由纳税人提供有关证明 ,经税务机关审核后,视同已交的所得税进行抵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承榄中国
政府援外项目、当地国家(地区)的政府项目、 世界银行等世界性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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