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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政策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9-10 23:14:00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执行国家给予重庆市和三峡库区开发以及重庆市政府制定的全部优惠政策。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特殊优惠政策: 区内生产性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产值50%以上的年度,免征地方所得税。 区内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科技企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税;区内企事业单位有偿转让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所有权或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区内生产性企业的项目建设用地,在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上享受一定优惠,其中属于资金、技术密集型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可在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上享受更多的优惠。 区内企业的建设规费,原则上按国家和市定标准减半征收,其中特殊项目经批准可享受更多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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