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建立模型和次优理论对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关税同盟阶段关税扭曲效应的分析,得出在假定其他福利经济前后没有发生变化的条件下,对于一个新加入关税同盟的国家而言,经济福利整体受损。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同样存在关税扭曲效应,因此,这一结论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成为事实的情况下,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我们应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寻求有效的措施。
关键词:次优理论;关税同盟政策;效应分析
一、次优理论与关税同盟政策
1956年理查德.李普西和凯尔文.兰卡斯特总结前人的理论分析,创立了“次优理论”。如果一般均衡体系中,存在某种情况使帕累托最优的某个最优条件遭到破坏,即使其他条件全部满足,结果也未必是令人满意的。对一个整体来说,如果撇开某些部门或某一类经济问题而使其余部门朝帕累托最优改进或进行局部性调整,不作全盘考虑,而只就局部性问题提出经济政策,还不如什么都不做。理论证明:满足更多最优条件的经济,并不一定比满足较少最优条件的经济更有效。实践也证明:这种局部零星的、退步的最优并不意味着次优;相反,它对福利经济具有破坏性。
关税同盟是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一个典型阶段,成员国之间除取消关税和贸易壁垒外,还统一了对集团外国家的贸易政策,对集团外国家实行共同的、统一的
关税壁垒和其他贸易限制措施。
二、次优理论与关税同盟政策的关税扭曲效应分析 现在我们建立一个模型:假如有三个国家A、B、C,原来他们之间相互独立进行贸易,现在B、C之间成立
关税同盟,我们来分析C国前后境况的变化。
表一 各国生产小麦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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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 │ │
│ 价格 │ A │ D │ C │
│产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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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麦 │ 4 │ 6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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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国生产小麦的成本是4;B国生产小麦的成本是6;C国生产小麦的成本是8(图一所示)。在成立关税同盟前,A、B、C之间都对小麦征收关税,C国从别的国家进口小麦;但在成立关税同盟后,B、C之间的进口
关税就被取消了,但对A国进口的小麦依旧征税,这时对C国来讲,未必是好事。
表二 成立关税同盟前——征收禁止性
关税后的价格
┌────┬───┬───┬───┐
│ 国家│ │ │ │
│ 价格 │ A │ B │ C │
│产品 │ │ │ │
├────┼───┼───┼───┤
│ 小麦 │ 9 │ 11 │ 8 │
└────┴───┴───┴───┘
表三 成立关税同盟后——征收禁止性
关税后的价格
┌────┬───┬───┬───┐
│ 国家│ │ │ │
│ 价格 │ A │ B │ C │
│产品 │ │ │ │
├────┼───┼───┼───┤
│ 小麦 │ 9 │ 6 │ 8 │
└────┴───┴───┴───┘
(一)假设C国最初的关税高得足以排除来自A国、B国的小麦,即征收禁止性关税——比较不现实的情况。若对每单位小麦征收5单位的关税,那么从A国进口小麦的成本变为9,从B国进口小麦的成本变为11,这样C国居民购买本国的小麦(表二所示)。但在成立
关税同盟后,从C国来看,这是一大收益,因为C国国内生产一单位小麦的成本为8,而现在只需生产出价值为6的出口产品就可以购买1单位B国的小麦(表三所示)。
表四 成立关税同盟前——征收非禁止性
关税后的价格
┌────┬───┬───┬───┐
│ 国家│ │ │ │
│ 价格 │ A │ B │ C │
│产品 │ │ │ │
├────┼───┼───┼───┤
│ 小麦 │ 7 │ 9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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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 成立关税同盟后——征收非禁止性
关税后的价格
┌────┬───┬───┬───┐
│ 国家│ │ │ │
│ 价格 │ A │ B │ C │
│产品 │ │ │ │
├────┼───┼───┼───┤
│ 小麦 │ 7 │ 6 │ 8 │
└────┴───┴───┴───┘
(二)假设C国最初的关税不能排除来自A国、B国的小麦,即征收非禁止性关税——比较现实的情况。若C国的关税没有那么高,比如说只有3,那么从A国进口小麦的成本变为7;从B国进口小麦的成本变为9,C国生产小麦的成本是8(表四所示)。那么在没有加入关税同盟前,C国从A国进口小麦,而不是自己生产小麦。当B、C组成关税同盟后,C国从B国进口小麦,而不从A国进口(表五所示)。在B、C组成关税同盟前,C国消费者支付的单位关税以政府收入的形式返还给了社会,因此这一点对C国来说并非净损失。但是,在B、C组成
关税同盟后,C国为了从B国进口小麦,不得不投入更多的资源来生产出口产品,社会福利则会因此恶化而非改善。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C国起初有两个扭曲行为机制的贸易政策:(1)对A国小麦的关税;(2)对B国小麦的关税。虽然对B国小麦的关税看上去扭曲了激励机制,但这一关税客观上起到鼓励消费更便宜的A国小麦的作用,因此对B国小麦的关税有可能有助于抵消对A国小麦的关税所导致的激励机制的扭曲,取消对B国小麦的关税有可能在实际上减少社会福利。实际上从此模型可以知道,实质上若组成
关税同盟后的贸易只是取代了原先与同盟外的国家的贸易的话(贸易转移),则新加入国家的经济福利受损。
此模型说明:在不满足帕累托最优的条件下(整个世界并没有完全实行自由贸易),一个国家作局部性的调整(C国加入关税同盟,撤消局部性的关税-即对B国撤消关税,对A国没有撤消关税),朝帕累托最优改进(这种局部性的改进是假定其他福利经济前后都没有发生变化),并没有使新加入的C国的福利经济变好,反而使其福利经济变差。在这种情况下,C国加入
关税同盟,反而不如不加入;或者,在已经加入的情况下,加入国应该使用贸易政策来干预经济,使本国的损失达到最少。同时,此模型的结论也验证了次优理论的政策含义:在一个不完美的世界中,局部性消除一种或多种限制并不一定意味着会获得一个更好一些的状况,相反会使其状态恶化。
三、次优理论与关税同盟政策对我国制定经济政策的启示 结合上面我们的结论和中国已经加入世贸
组织的现实情况,就制定经济政策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我国已经加入WTO,经济将全方位、有步骤地开放,在此过程中必定会受到外部的巨大冲击。我国面临的仍然是一个不完全竞争的国际市场,为维护自己的贸易利益,仍然需要实行积极的贸易政策。我国不应只作单方面消极的保护而应该将进口保护与出口促进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WTO中有关特例原则和灰色区域原则等,使中国抵抗住冲击,安全度过过渡期;应积极扶持本国的大企业,鼓励企业适当兼并和联合,加快企业集团化、国际化的进程,促进企业规模经济的形成,使其在更高的基础上参与国际竞争,并加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在贸易政策制定过程中,要排除利益集团的干扰,同时考虑汇率制度的配合;在贸易自由化过程中,要安排好各项改革措施的先后次序,必须为本国经济完成市场化提供充分的时间和空间,并尽可能采取较为温和、渐近的自由化方式。
(2)我们主张自由贸易,也主张根据世贸
组织规则对本国行业进行合理保护。我们主张的自由贸易决不能是以牺牲本国利益而使他国的贸易保护主义者获利为代价的。面对国外的
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限制进口措施,中国企业在积极应诉的同时,也不能忘了国内市场的保护。中国要维护自己的贸易利益,不能拘泥于传统的贸易理论和自由化分工的结论,应通过积极的政府干预,越过要素禀赋的约束,利用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条件,创造出竞争优势和有利的分工格局。我们一方面要适应当今国际贸易发展的主题和潮流,注重贸易自由化进程的逐步推进,不断扩大对外开放,赢得发展机遇;另一方面要积极构筑动态的市场适度保护体系,以适度和有效的市场保护来最大限度地缓解外来的风险压力和挑战。
(3)现在外国攻击我们最厉害的就是补贴的问题和保障机制的问题。可以肯定,中国政府对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支持,将是人世以后处理与WTO关系的最核心的问题。如果问题仅局限在国内贸易,政府还是可以坚持原来的做法,因为没有更大的权威能超过政府;然而一涉及到国际贸易,本国政府就不再是最高权威了,比它大的是世贸
组织及规则。当然最优选择是政府主动实行改革;主动依照WTO的规则对国有企业停止输血。但最优选择往往是难以实行的,通常我们能获得次优选择就不错了。加入WTO,在发生国际贸易纠纷时依照它的规则行事,这对我们来说就是一种次优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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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浩 来源:当代财经20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