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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纳税人的具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1)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
(2)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3)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税款。
(4)如果纳税人不能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依法纳税,将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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