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
会计师事务所的杨林(化名)最近简直成了“空中飞人”,他不断飞往全国各地帮房地产开发公司客户做“纳税规划”。最近,北京的一些纳税服务机构的房地产开发商客户陡增。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说,自从今年1月份国税总局“187号文”(关于土地
增值税的187号文)发布以来,请纳税代办机构做“纳税规划”的房地产企业暴增3倍。
“虽然我为客户服务,但真为他们的行为感到气愤,”杨林说,开发商在房价上涨过程中赚了个盆满钵满,但在纳税上特别吝啬,尤其是偷逃土地
增值税,“能避一点是一点”。
请杨林去做“纳税规划”的项目,多是2005年以前的房地产项目,土地多是协议转让土地,土地价格低廉,单个土地项目的纯利润在100%以上。按照“187号文”规定,这些房地产项目需要缴纳的土地
增值税,都是几十万到上千万不等,但经过代办纳税机构的精心包装,它们往往能少纳税甚至不纳税。
缴纳
土地增值税业务的开展,以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为主,因为这些城市已在不同程度地开始执行“187号文”。在这些城市,有开发业务的房地产商土地
增值税交纳比例上升很快。
“有两种方法:一是适当、合理
避税;二是通过违法手段偷逃税。”杨林道出了
会计师事务所帮开发商偷逃土地
增值税的一些门道。
第一种方法的主要内容是适当增加开发成本,使费用和成本项扩大,减少利润额,进而减少土地
增值税清算应税额。这种方法一般用于土地取得之初,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证等文件时,在做项目规划和设计时就将“纳税规划”加于其中。
此外,刻意增加人力、财务、广告等费用也是开发商常用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