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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投资环境,海南在税收筹划方面该行动了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3 9:07:20

  

  人民网海南视窗9月4日消息:
   
  编者按:在全国各地区域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如何运用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税收筹划手段提升海南投资环境的竞争力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新课题。本报特刊发这篇文章,希望对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有所裨益。

   
  这些年来,由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的《中国税务报》一直设立《微观筹划》专版传播税收筹划知识,但在海南,公众对税收筹划的了解还是很少的。
   
  在笔者所接触的纳税人中,一般企业的会计对税收筹划略有了解,但由于税收专业知识的复杂性,对公司经营起着决定性作用的公司股东、公司高级行政管理者(董事长、总裁、总经理)却对税收筹划基本上缺乏了解,从而导致许多税收筹划无法进行,降低了企业的税后利润,增加了企业运营的成本。
   
  笔者认为,在现阶段,不论从改善税收环境,吸引更多的国内外资金流向海南,还是就海南当前的经济基础,都已经到了普及税收筹划知识,更新社会观念,改善税收环境,充分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促进海南经济加速发展的重要时期。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特点及历史演化
   
  (一)概念
   
  什么是税收筹划?税收筹划也称纳税筹划或税务筹划。它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二)特点
   
  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筹划性和目的性的特点。合法性表示税收筹划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畴内进行,违反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是偷税行为,必须加以反对和制止;筹划性表示税收筹划必须事先规划、设计安排;目的性表示税收筹划有明确的目的——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
   
  (三)历史演化
   
  由于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的特征,从人类社会产生税收之时起,税收征纳矛盾也随之产生。从税收发展的历史进程来考察可以发现,企业为了减轻自身的税负,其采用的手段经历了由低级到高级、有非法到非违法进而到合法的四个演变发展阶段,即偷税、避税、节税、税收筹划等阶段。
   
  第一阶段,偷税。偷税是在税收法制不健全、纳税人税收意识不强和小生产方式的条件下的最为原始、最为低级、最为消极的一种减轻税负的方式。但随着纳税人法制观念的增强,逐渐放弃或少用偷税这种违法手段,寻求新的减轻税负的合法途径。
   
  第二阶段,避税。避税较之偷税是一种历史的进步。它是在纳税人的经营活动出现了大规模的跨地区、跨国家行为,国际贸易和国内经营关联程度越来越大的经济条件下,并且各国税制差异及政策差别的普遍存在的税收条件下出现的。避税是非违法行为,但避税与政府的立法精神相违背,避税所带来的税收减少也是政府非不愿意看到的,因此各国政府都采取了各种反避税措施,通过不断完善税法来弥补漏洞。在此情况下,纳税人在长期实践中通过仔细研究税法发现,充分运用税收政策,尤其是运用税收鼓励政策减轻税负,于己于国都有利。于是企业减轻税负的手段发展到第三阶段。
   
  第三阶段,节税。节税是纳税人在做出生产、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决策之前,充分考虑税收因素,遵从税收规定,按照税收政策导向,从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税负最轻方案的一种税收筹划活动。节税是追求税负最轻,它既符合税收政策精神,又能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因而受到了政府和纳税人的认可。但随着现代经营观念的发展,人们发现,减轻税负与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时有矛盾:税负最轻的纳税方案,不一定能带来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纳税人意识到这种单纯追求税负最轻的节税筹划还不是最佳的选择。
   
  第四阶段,以追求税后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税收筹划。这种税收筹划是在早期现代企业目标理论的影响下出现的,它摒弃了以减轻税负为唯一目标的观点,主张纳税人在进行生产、经营、投资、理财决策时,应把税收作为必要的因素加以考虑,设计多种纳税方案;判断纳税方案的优劣,选择或放弃某一纳税方案,不是以税负最轻为唯一依据,而是以税后利润的大小为依据。这与早期现代企业理论所提出的企业目标——利润最大化,是完全一致的。
   
  第五阶段,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税收筹划。追求税后利润最大化相对于追求税负最轻的节税方式而言,已经是一种历史的进步,但是如果按照这样的目标来进行税收筹划,依然会导致企业目光短浅,只会以当年利润或经理人任期的利润多少来选择纳税方案,而不是从企业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的角度来抉择纳税方案。
   
  二、税收筹划的利益和风险
   
  (一)利益
   
  从税收筹划的历史演化中可以看出,偷税、避税、节税都存在着明显的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唯有税收筹划(尤其是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减轻税负的最佳选择。
   
  纳税人从税收筹划中可以获取的经济利益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减轻或免除应缴税款,二是延期缴纳税款。资金的时间价值是财务管理中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延期纳税直接体现了资金的时间价值。税收筹划起到了延期纳税的作用,就相当于企业得到了政府的一笔无息贷款,很大程度地实现了相应的财务利益。
   
  (二)风险
   
  税收筹划的风险主要可划分为三块:
   
  一是政策性风险。税收筹划从谋划到实施完成有时间段,可能是几天,可能是几个星期,也可能是几个月。而中国的税收政策尚处在不完善、不稳定状态,在这短短的几个月中,完全可能出台新的税收政策,使税收筹划所依赖的原有税收政策变更或作废,导致税收筹划的失败。
   
  二是人才性风险。第一是税收筹划人的业务水平不够而导致税收筹划的失败;第二是税务机关执法者对税法理解的误差而对税收筹划做出错误的判断,就像法官判错案一样。
   
  三是执行性风险。税收筹划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它不仅依赖公司财务人员和税收筹划人的谋划,还需要公司高级行政管理人员的支持和各个部门的配合,如:总经理的支持和市场营销部门的配合,否则,一个完好的税收筹划可能在执行中夭折。
   
  三、税收筹划对海南税收收入的影响
   
  税收筹划的应用,将降低单个企业的税负,但如果大量企业采用税收筹划手段降低自身的税收负担,会对海南税收收入有什么样的影响?是增加海南税收收入还是减少海南税收收入?这个问题不解决,将对税收筹划知识在海南的普及和税收筹划在海南的应用造成极大的障碍。
   
  (一)就单笔涉税业务而言,税收筹划降低了纳税人的税负,同时也减少了政府的税收收入。
   
  假定某公司开展一项涉税业务,应当缴纳税款100万元,后来,该公司进行税收筹划,在保障业务正常开展的同时,应缴税款下降为80万元,政府因此而减少税收收入20万元。
   
  (二)从整体的税收环境和长远来看,税收筹划的推广将在降低单个纳税人税负的同时,整体上提高政府的税收收入。
   
  1、从事税收筹划的前提是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因此,税收筹划的普及将降低纳税人偷税和避税的程度,有利于从根本上杜绝偷税和避税的土壤,增加政府税收。
   
  2004年,全国县以上税务稽查局共检查纳税人122.9万户,约占纳税人总数的4.3%;发现存在涉税违法问题的纳税人67.3万户,占被检查纳税人总数的54.8%。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收入总额367.6亿元,入库339.2亿元,入库率92.3%。查处总额中,补税293.8亿元,罚款54.4亿元(平均处罚率18.5%),加收滞纳金及没收非法所得19.4亿元。数据来源:《中国税务年鉴》(2005),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可以说,在现阶段,偷税情况仍然较为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在实践中,造成偷税行为发生的原因,一是部分纳税人有意为之,二是部分纳税人对税法和财务知识理解的不足而并放任该行为的发生而造成。由于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筹划性和目的性的特点,因此,税收筹划的普及将增强纳税人的守法意识,主观上使偷税行为减少;同时,为了提高税收筹划的成功率,纳税人认真研究税法和财务知识,客观上减少了放任意识中产生偷税行为的几率。而偷税行为的减少,直接导致了政府税收的增加,并且,这种税收增加是纳税人的自觉行为而带来的,无需政府在查处偷税行为上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降低了税收执法成本,减少了政府开支。
   
  2、税收筹划的普及将形成地区“税收低谷”,引导资金投向,增强地区投资环境竞争力,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增加地区税收收入。
   
  1988年,海南建省,实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吸引了大批的资金投入海南,海南因此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十年间,财政收入从1988年的48236万元增长到1997年的395399万元,增收347163万元,增幅达719.72%(详见附表一)数据来源:《海南年鉴(1998)》,卷三,海南年鉴编辑委员会、海南年鉴社出版。其中,税收的贡献占据了主要地位。由此可见,税收优惠政策对资金流向和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市场对税收优惠政策具有极为敏锐的嗅觉。
   
  同时,我们应当看到,海南经济的发展正在由政府投资拉动型转向市场调节型,从恢复性增长转变为加速性增长,在这一历史性的转变时期,能否充分利用税收政策,营造良好、宽松的税收环境,对海南经济的发展具有极大的影响。建省以来,虽然海南经济已经取得很好的发展,但是,与全国各地相比,仍然具有很大的差距。2004年度,海南省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仅为935,396万元,在全国36个省、直辖市及较大城市中名列倒数第四,仅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西藏(126,729万元)、青海(451,536万元)和宁夏(629,597万元)。数据来源:《中国税务年鉴》(2005),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
   
  可见,海南经济迫切需要加速发展,税收收入需要大幅提高,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海南若要在立法方面从中央取得更为优惠的税收政策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充分利用好当前的税收法律、政策,从执法方面获取更多的税收利益,普及税收筹划,引导资金投向,促进海南经济的发展,必将成为海南的不二选择。
   
  四、海南具备普及税收筹划的基础
   
  (一)纳税人已经具有依法维权,依法进行税收筹划的意识。
   
  据悉,2004年度,海南某公司曾经邀请海南省国税局业务处室的领导及部分企业代表就税收筹划问题进行小范围的探讨。虽然这次活动得到省国税局领导的支持,但是,该公司董事长表示,他们的行动仍然是低调的,静悄悄地,未敢理直气壮地张扬。到了2006年3月,《中国企业节税报告研讨会(博鳌)》在海南省博鳌举行,由中国节税报告研讨会组委会举办的这次会议,将研讨会的推介书在海南省海口地方税务局大门口公开散发。短短两年时间,海南本地企业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二)海南已经具备普及税收筹划的经济基础。
   
  税收筹划的进行是需要成本的,同时还需要操作的空间。假如一家个体户月销售收入3000元,那就没有税收筹划的空间和必要;假如一家企业月销售收入10万元,税收筹划的空间就很小,除了支付必要的税收筹划费用外,获利空间很有限。国际上一些跨国公司每年投放在税收筹划上的费用可达数十万美元,由此而获得的收益远远超过投入。
   
  根据《海南日报》2006年7月24日第一版报道:海南亿元以上大项已达105个,逐步形成了石油和天然气化工、汽车、纸浆、制药和农产品加工5大产业集群,一批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进入海南。这为税收筹划在海南的实施提供了经济基础。
   
  总而言之,海南在税收筹划方面不能再坐视,必须有大动作。
   
  (作者系海口税务学会会员,本文节选自作者学术论文《税收筹划与海南税收环境探讨》。本报有删节)
   
  来源:证券导报/蔡云刚
 
文章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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