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许某2000年8月分别给几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劳务,同时取得多项收入:给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设计了一套工程图纸,获得设计费l万元;给某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当15天兼职翻译,获得1.5万元的翻译报酬;给某民营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技术帮助,获得该企业的2万元报酬。
如果该纳税人不懂
税法,将各项所得综合申报缴纳
个人所得税款,则其:
应纳税所得额=(10000+15000+20000)×(1—20%)=36000(元)
应纳税额=36000×30%一2000=8800(元)
如果分项申报,分项计算,则可节省大块税收,计算如下:
设计费应纳税额=10000×(1—20%)×20%=1600 (元)
翻译费应纳税额=15000×(1—20%)×20%=240(3(元)
技术服务费应纳税额=20000×(1—20%)×20%=3200(元)
总计应纳税额=1600+2400+3200=7200(元)
通过分项目分别申报纳税,就可节税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