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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附加减除费用纳税方案选择的案例点评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7 2:39:34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人员月薪8000元,该纳税人不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8000—800=7200(元)
  应纳税额=7200×20%一375=1065(元)
  若该纳税人为上海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工作的日本专家(假定为非居民纳税人),月取得工资收入8000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计算过程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8000一(800+3200)=4000(元)
  应纳税额=4000×20%一375=425(元)
  两者相比1065—425=640(元)
  后者比前者要节税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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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chinesetax    责任编辑:chinese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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