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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分开核算进行纳税筹划的案例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7 2:39:31
某煤矿2000年7月与铁道部门签订运输合同,所载运输费及保管费共计200万元,由于该合同中涉及货物运输合同和仓储保管合同两个税目,而且两者税率不相同,前者为 O.05%,后者为0.01%,根据规定,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即按0.Ol%税率计算应贴印花,其计算如下:

  应纳税额=200(KI~×O.01%=2000(元)

  其实,在这里,纳税人只要进行一下简单的筹划,便可以节省不少税款。假定这份运输保管合同包含货物运输费150万元,仓储保管费50万元,如果纳税人能在合同上详细地注明各项费用及具体数额,按照相关规定,便可以分别适用税率,其计算如下:

  应纳税额=15000130×0.05%+500000×0.01%=1250(元)

  订立合同的双方均可节省750元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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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chinesetax    责任编辑:chinese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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